文/篱抬柒 他很老很老,老的用手指头都数不清了。可是,我们都认为,“他只是个孩子”。 ——题记 老小
老江,我们的邻居,很早就丧偶,一手拉扯长大的儿女把他接进城里享福。但因工作忙,儿女隔几周才来看老江一
初次见老王,老王一头白发里掺杂着几根白发,皱纹布满了他的脸,总爱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工作服,给人的印象是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
读《老王》有感 死神,近在咫尺,但于老王而言,死,早已是尘埃落定,但我相信老王此生,不后悔…… 故事
一双高跟皮鞋、穿条喇叭裤,跟着卡拉OK动感的音乐,摇头晃脑扭一段迪斯科,那绝对是这条街上最靓的仔。三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是北京人,也是中国现代小说家、作家、语言大师。他早年曾担任记者、翻译、编辑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老王那一种。爱他的职业操守,爱他的奋力拼搏,爱他的开阔视野。 “焊接”,这不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老电工,我叫他陈伯伯。陈伯伯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古铜色的脸,两腮上长
我有一个万能的老爸,他身手了得,什么都能干。无论是修理家里的电器,还是应对突发的意外,他总能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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