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一进学校读书,胸前戴上红领巾,站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看着鲜艳的红旗冉冉升起的那一刻,我心中就涌起
文章之精髓,取之于写“文”,文章之感悟,取之于“论”文。 --题记 所谓写“文”,不是单纯的写作。而
尼尔斯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儿。他好吃懒做,调皮捣蛋,喜欢恶作剧,家中的许多动物都受过他的欺负。有一天
话说这三人,我认为他们各有千秋。首先,齐桓公是五霸之首,可是没有管仲的辅助,也就没有这样的千秋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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