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悄然而至,城市彻夜恍如明灭的星星,窗外的景色正如手中树叶的第19行,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银,黑暗像丝绸一样包裹着四周那么静谧,仿佛世界上只剩下了我的叹息。
为何累犯过去了,最后这个一生经历无限坎坷磨难的老人,福贵和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牛在般的田地里越走越远,他唱的一首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学老年做和尚歌声像风一样飘扬向他迟暮的生命,作者余华写到,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的重度此生了,也许是他的一生真的太苦,也许他懂得了人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也许这样他就能见到那些逝去的生命加真有辛苦跟二媳凤祥他们在他的心中从未离开,他们只是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死亡的打击让不贵意识到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幸福,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艰辛,最后他一无所有,在一群和故去家人的相同名字牛的陪伴中唱完生命的寂寞的余音。
接踵而至的打击,让福贵一次又一次的坠入生活的圈套,在深渊中挣扎攀附,最终成为一个污泥满身的英雄是人物,当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在句号的尾随下沉睡时,富贵已经不再是年少时候的纨绔子弟,中年时期操劳的农民老年姑姑钉钉被他人称为老不死的那个人,他已然代表着活着的意志,这是他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当读者潸然泪下之时,也埋怨起余华来了,为什么要将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安踏在一个人身上,为什么他明明叫做富贵人生,却一点也不幸福,因为忍受是生命必经音的修行富贵忍受了多次的生离死别,忍受了真切的孤独无穷的付出与舍弃,推动他的生命,只剩下了他自己人生的最后一个篇章,只有他自己活着,只有他自己执笔,这才是生命的真相。
作为一个尚未成熟的初中生,我未曾看过世间太多的苦难,我不具有那么真挚的感同身受,但我清楚明了的从字里行间体会到了透骨的寒风般的无能为力,我想世间的苦难一定比书中的要残酷的多,罗曼罗兰在米开朗机罗中写到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新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也许在某一个近的可怕的夜晚,某个天刚蒙蒙亮的铃声富贵,认清了生活的真相,成为一个反复成长的英雄,他明白生活的裂缝不是为了让他将其撕的血肉模糊我拿来给旁人哭诉,而是为了让他感受阳光照进黑暗的那一瞬。
富贵茫茫夜色,你是否依然唱的那首歌,是否依然和那头叫做富贵的牛仔风里沉默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富贵如常般忍受着孤独和寂静,这无趣的人生是多么漫长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