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球场上,我早已把“他”当成亲密的伙伴,配合默契无比。与“他”第一次相见,是在我初入小学时的校园里。
“哇!爸爸,你看那些大哥哥们好酷!他们手里拿的是什么啊?”我那抑制不住的好奇心促使着我。
“那些大哥哥们手里拿的是篮球,怎么?林儿喜欢?”
“我要是也会打篮球,那该多好啊!”我天真的望着爸爸。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真正的接触到了篮球……
我很出色,被成功的加入了校队,一场场接连不断的比赛,让我不断地汲取经验,后来,到了初中,我被提拔到精英队,并担任了队长。
最近,有一场全市的篮球赛,老师在班里挑出三个经验丰富的队员,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这场篮球赛可不只是咱们班,还有初一所有的班级,这是为学校去争光,你们争取不要被淘汰。”被选中的所有人都来到操场。
“在你们十三个人中选出五人上场,两人替补,六人会被淘汰,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我会不断地训练你们,候选人有三个:程文卿、张轩宇和沈渊林。”
从那天开始,我一有时间就去训练,在球场上,我认识了一个人:黄尊。那家伙有事没事就挖苦我,说风凉话,还说我半生不熟的投篮,上场必输,指出我的缺点,但那段时间,我的球技的确进步了不少。
夜幕降临的球场,凉风吹过额头的汗珠,我将球投进,接球时我听到了一阵脚步声,是那个黄尊,啊,可恶!怎么又是他。
“喂!小子,要知道这可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你把持的住吗?呵,没有实力就不要嚣张。”他没好气的说。
我虽很气愤,但只是笑笑,没有说什么,转身抱着篮球走了。
“你看看你,这都几点了,你还打篮球,你以为你学习下降我不知道哇,你从年级前二十降到年级前三十了,我看你这样下去啊,你连年级前一百都进不了,你说说你多大的人了啊,你再也不是幼儿园无忧无虑的小孩子了,你初一了,你知不知道,还有两年多就高考了……”妈妈的唠叨,永无止境,早已猜到会被吼一顿。
“知道了,知道了。”我敷衍了几句之后便走进了房间,躺在床上想攻略,还有三天就比赛了,该怎样……
比赛那天,天气异常的炎热,导致我们还没投多少,已经大汗淋漓,上半场的比分我们比对方落后四分,我慌了,这是我第一次失误,中间有休息,我闷闷不乐的坐下,跟队员们商量下半场如何反超对手。这时,我在人群中看见了黄尊,什么,他也来了?
“别气馁了,你怎么对得起你‘豌豆射手’的称号,投一个准,投一个准,怎么,忘啦?你要是投不进啊,这老天爷都不下雨了。”他递了一瓶水给我。
“是呀是呀!你们队一定能赢的。”不知是什么时侯冒出来的表妹也在一旁探出脑袋来。
听了这番话,我瞬间信心满满,下半场的决赛开始了。我们渐渐地赶上了对方,还差一分了,程文卿将球传到了我的手里,好机会,瞄准篮框,用力一投,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不偏不倚地落入了篮框,完美!
比赛结束,我们以十五比十三赢得比赛,黄尊跑过来抱住我,高兴的好似是他赢了。 “不错啊!小子。”对我是又搂又抱。
“我有名字的好不好?再说,你勒的我快咽气儿了!”拿到奖杯的那一刻,我非常的自豪,我凭自己的实力夺得冠军,不管是谁,都会引以为豪!
唯有热爱可以让我永无止境的奔跑,我对篮球的那份热爱永远,永远都无法消逝……
教师点评:这篇文章的中心无疑就是题目中所提及的三个词:篮球、努力、热爱,尤其是“热爱”一词,正因为热爱,才能始终坚持练习篮球,才能冲破一切困难,才能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也正因为热爱,才有了这样一篇情感充沛的文章的出现。文章按事情发展的顺序进行叙述,条理清晰,情感细腻,曲折起伏的情节被描述得绘声绘色,心理活动的起伏变化被刻画得细致到位,期间出现的对话充实了人物形象,也让读者有了更多的共鸣感,最后的感悟点明了主题,也升华了情感。真挚的情感与扎实的叙述功底相辅相成、相互融合,成就了这篇情真意切、精彩出色的记叙文,也烙印在了小作者的成长记忆中,成为独一无二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