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菜上餐桌,有种陈奂生上城的感觉。
县城每过五天赶一次集,每到赶集这天背后的临时菜市场就特别热闹。买菜的大多是大老远从农村来,晚了,挤不进固定摊位,于是一个挨着一个摆地摊,从一条街蜿蜒过来。
这样的临时临菜市场与城市格格不入,除此之外,格格不入的还有市场上的野菜。
那天,天下小雨,一位干瘦老农穿着单薄棉衣,打着一把变形的伞坐在背篼上,面前摆着一块略荣黄土色已经磨得不透明的塑料膜,上面摆满野菜。这些野菜不像其他蔬菜那样被码得整整齐齐,用袋子捆着,一把一把堆叠起来,而是杂七杂八,乱糟糟的被随意摆放。野菜茎根上没有泥土,显然被老农清洗过。农村哗啦哗啦流动的山水,是清洗野菜最好的水:把背篼里的野菜往水滩乱石上一倒,抓起一把在水里翻过来覆过去的淌,顺手择出杂草,往旁边一扔,任凭水冲走。就那么几下,下野草便干净无泥。
城市里的水是冲不出这种潇洒干脆的架势的。
冬天野菜的颜色呈深绿色,跟春或夏相比有了更多绿的沉淀,并自带了一股子野性,它摊开叶子,翘着根,捋不顺,抻不直,有一种傲视感,外加沧桑感。
野菜是幸运的,不被人人喜爱,却总能遇到真爱。
一日,餐桌上,人们争相吃着野菜,却无法说出它的味道,不料一个小孩道,有股泥巴的味道。众人哗然:不曾吃过泥,却能品出味,也许是从野菜生之于土,长之于土,死之于土,终归是土,深得其味!
小孩的话没杂念,一语道本,多么纯真,直接啊!
送人汪革有言:“人咬菜根,则百事可做。”如若咬得野菜根,岂不是无所不能。
教师点评:文章主题清晰,结构清晰,内容丰富,文笔优美,立意独到,情感饱满。作者依照了合理的顺序对事物做了描写和介绍。无论是植物的外形、外观特点,还是植物的生长特性,抑或是植物的品格、特质,都在文中得到了丰富、深入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