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草莓,因为它的形状惹人喜爱,因为它的滋味酸甜可口,因为它的颜色如火又似骄阳。
春天,草莓的种子发芽了,它悄悄地钻出了地面。它的芽嫩嫩的、绿绿的,十分可爱。渐渐地,草莓长出了叶子。叶子刚出来时是嫩黄色的,过了几天就变成了绿色,绿得像一块无暇的翡翠。这时,春姑娘匆匆地走了,夏姑娘赶来了,她把手一挥,雨便细细地下了起来,风儿轻轻地吹着。草莓开出了花儿,它是那样玲珑,显出一种特别的风韵。草莓花瓣是黄色的,五个小花瓣围住粉红色的花蕊,别提多漂亮了!
草莓花谢了,结出了果实,那就是草莓。草莓刚长出来是只有绿豆大,黄中透绿。过一段时间后,果实长大了,有过年时吃的汤圆那么大。草莓上边圆圆的,下边尖尖的,像一颗动物的心。它的头上有一对小叶子,嵌在草莓漂亮的红裙子上,像一顶绿冠,显得格外耀眼。草莓身上长了许多小黑点,像一颗颗黑芝麻。每颗“芝麻”上各长了一根黑刺,摸起来软软的,一点儿也不扎手,而且不仔细看是看不见的。
没有成熟的草莓是青色的,吃起来脆脆的、酸酸的;快要成熟的草莓青中透红,吃起来酸中带甜;熟透了的草莓是火红的,像一块漂亮的玛瑙,吃起来软绵绵的、甜滋滋的,入口即化。洗净草莓,放进嘴里,让黑刺从舌尖滑过,给人以细腻的感觉。
我喜欢草莓,还有另一个原因。妈妈配制了好吃的“冰冻奶油草莓”,把新鲜的草莓放进冰箱,冻上一层薄薄的冰,然后蘸上可口的奶油。只要你轻轻咬一口,保证你满嘴生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