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共出现两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次是当子贡问:“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恕”道。“恕”字拆开为“如心”,即如我之心,如你之心,如人之心,凡事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来考虑一下,以己之心度他人之心。这要求我们从善心出发,宽容地去推度别人的感受;从善心出发去处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另一处是当仲马问仁时,孔子回答:“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也同样强调了不要将自己不喜欢的事物强加于别人身上。从经典中可以发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回答弟子何为“仁”和“恕”时提出来的概念,它强调的是“所恶勿施,泛爱博施。”
这是一种推己及人,人我统一的德行,是一种待人接物,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若是能相爱,不强人所难,不夺人所爱,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自利利他,自觉觉他,对于建立一个和谐融洽的社会无疑有极大的积极意义。相反,如果己所不欲却施于他人,就会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在当下这个互联网技术发达的时代,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没有人愿意成为网暴的受害者,但人们却常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肆意发表片面和不理性的言论,非黑即白的极端化评论才比比皆是,网络也逐渐沦为乌合之众宣泄情绪的媒介,在无形中伤害了他人,也导致社会矛盾加剧。而这不正是由于人们做不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世原则吗?
然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并非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所有人的价值取向都是相同的,它消除了人与己之间的不同。但随着时代发展,个体真正成为价值的主体,不同主体的需要就使价值观呈现多元化倾向。“己所不欲”不一定就是“人所不欲”,可能我不喜欢的东西恰恰就是别人所喜欢的。同样,“己所欲”就可以推给别人了吗?我认为这也是不可行的,“己所欲”也不一定就是“人之所欲”。缺少群体性统一的价值,“己所不欲”或者“己所欲”都变得非常主观。这种推己及人,事实上抹杀了个体价值追求的差异,是一种以己度人的主观强加。
究竟如何“推己及人”呢?我认为它并不是简单地将自己喜欢的东西推给别人,也不是不将自己厌恶的东西推给别人,而是指一种“恕”,即站在别人的立场上,体察“人之所欲”,以宽容包涵的内心去尊重和接受每个个体之间的差异性与多元性,用博爱的心胸去普渡众人,从而达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终极目标,最终推动整个社会变得兼容并蓄,大气谦和。
所以我们人人都应努力做到“己所不欲,慎施于人”,用真正“恕”的思想去处理人际关系来立身处世,推动我们的社会日趋美好,日渐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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