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趣事千千万,偷吃占一半。
虽然现在长大了许多,也成熟了一点儿,但是,我那馋嘴的毛病倒是一点儿都没有变呢,每当我看到那精美的包装,闻到那诱人的味道,就能够让我口水直流三千尺啦。
这天妈妈买了一堆零食回来!看到时,我的眼睛仿佛一道射线,恨不得立马就把他们吞下肚去,可无奈于妈妈还在呀,不过,还是有办法吃到的。
每天晚上妈妈都会出去,嘻嘻,机会不就来了吗!
晚上,当妈妈出去后,我便开始了我的偷吃记,但是,家里面无翼还有个“绊脚石”,我的弟弟,嗯,我可不想分享,我想独吞,所以须得防着他。我脱掉了拖鞋,穿上袜子,轻悄悄地走向客厅,走向那个让我触不可及的房间里,我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我发出一丁点声音而被发现,结果,脚却掉链子,脚下一打滑,在滑倒的一刹那,我用手扶住了一旁的椅子,又用另外五根手指撑住了即将倒下的身躯,此时,我的内心一边在性情没有发出太大的声音,按另一边在喊疼!
啊啊啊!疼死了!我那五根手指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痛,我摸了摸那五根手指头,又看上向那个房间,美味可口的零食包装袋,在灯光的照耀下,璀璨美丽,光彩夺目,于是我立刻忘了手上的疼,继续往前。
终于我到了那间我触不可及的房间,我兴高采烈的看着满目琳琅的零食,于是我拿了一包薯片和几块巧克力,我高兴的手舞足蹈,但是现在我又要面临一道难题,再回去。
这次我学聪明了,我一个手抱着零食,另一个手撑在地上,开始小心的爬呀爬,这可比刚刚要好多了,一会儿就到了房间。
我拆开薯片的包装,一股香味卷鼻而来,我拿起一片,迫不及待的塞入嘴中,烤肉的香谧与酥脆的口感混在一起,是食神所作做,似天王所赐。不一会儿啊,薯片就被我消灭了,我又将目光一下那几块巧克力,想吃,但又想了想,还是塞进了书包里,作为我明天的口粮吧。
这一次的偷吃记可真是有惊无险呐。
教师点评:文章主题明确,取材真实,语言生动,情感真切。文章标题新颖,文中分享的故事也十分有趣,很能吸引读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