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因长久和哥哥混在一起看武侠小说,而导致有阵子神志不清,常幻想自己成为李白诗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流行”的大侠;成为行走于江湖做好事不留名的大侠;成为头戴斗笠,身披斗篷,背上背个大刀的大侠。想的如痴如醉,时不时披个毛毯拿个扫帚跟我哥比划两下子,就感觉自己特潇洒。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发现这事儿倒也真的只能是“幻想”罢了。以前的大侠出面为的就是处置不正之风,看见哪有人行恶事了,一扶斗笠,一拔刀刀,一个轻功,此人便再也无法嚣张了。“是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此时大侠只需轻整衣襟,黑色的一身行头变得与黑暗自然的融合在一起,大侠依旧执行他的善事。
而现在呢,法律早已渗透进了我们的生活。你上大街要敢拿个刀,穿了一身黑,轻则被路人用惊疑的目光扫上个老半天,重则——不好意思,警察已经在朝你招手了。在法律的笼罩下国泰民安,哪还有什么惩恶扬善的大侠啊?
想清楚这点后,我一度闷闷不乐,整天板着个苦瓜脸,觉得世界欠了我一个伟大的梦想。终于,我的老师发现了我的不对劲,在得知我气愤的原因后,她捧腹大笑,眼泪都出来了,看着我委屈的表情,她好一会儿才止住笑,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拍拍我的肩,正色道:“别难过,明天老师带你去体验一把当大侠的感觉!”我听后半信半疑带着恐惧的表情对她说:“老师,违法的事咱可不能干啊……”随即看到她扭曲的脸,我赶紧把嘴闭住了。
时间很快来到的第二天,老师把我带到了福利院,她叫我跟着志愿者一起去照顾孤儿。我最心中有一万个不愿意,但碍于与老师威严的目光我还是照做了。
我进入福利院,照顾小弟弟小妹妹,很快我便和他们打成了一片,我越来越喜欢他们,他们是那么可爱,那么懂事。我陪他们表演话剧,给他们讲故事,无聊时拿一把木剑,学着电视上人耍剑的模样,给他们装两下,看着他们崇拜的目光,心中别提有多骄傲了。他们和儿时的我一样,超爱听我讲武侠小说,一讲到高潮部分,还要跟我学着比划两下子……总之,这一天我过得很快乐。
分别的时候到了,小朋友们恋恋不舍的抱着我,他们给我送上了亲手做的礼物——一幅画,画上画着我,我穿一身“大侠衣”,站在其他“小侠”中间,画的背后写到——送给我们的大侠姐姐!
小朋友们说,我是他们心中的大侠,有爱心,有勇气,是能帮助他们,带给他们快乐的大侠。那一刻,心中的某个问题似乎有了答案,多年以来控制我的枷锁也在这一刻被挣断,老师并未食言,她确实让我做了一回“大侠”。
走出福利院,老师笑眯眯的看着我,她摸摸我的头,笑着问道:“明白了吧?”我也微笑着望向她,“明白了!”随着三个字被我坚定的吐出,我的眼睛里也随之装了颗亮晶晶的星星。
确实,我明白了老师想要表达的意思:大侠不仅只存在于小说世界,生活中处处充满“大侠”。请记住,付了爱心,行了善事的人,皆为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