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美丽的颜色是什么?
是白色和黑色。
我喜欢白色,因为那是宣纸的颜色;我喜欢黑色,因为那是墨的颜色。我更喜欢将毛笔饱蘸浓墨,在宣纸上肆意挥洒,笔走龙蛇。
有了书法的日子,我的生活不再只是单调的一种颜色,而是黑白双色。
而黑白的生活则有苦有甜。
我拿着毛笔,微微颤抖的手臂,写的十分缓慢,明明写的很认真,却一直没有令自己满意的框架。写的字歪歪扭扭,或大或小,尝试了许多遍都没有效果,我没有明确的方向,好似一只无头苍蝇在到处乱撞。
暗自叹了口气,我默默将毛笔放下,我不行,它真的不适合我,我的眼神黯淡下去了,眼眸中的星光慢慢破碎散成许多片,我放弃了。
回到房间把自己反锁,我坐在床边,慢慢翻着相册,里面记录了我从小到大所有的照片,人间四季转了好几轮,相册中的我也慢慢长大,忽然想到了什么,我皱了一下眉,是的,相册中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恒心,不管做什么事儿都半途而废,思索一下,还真的没有什么我从头到尾都认真完成的事。
我像是受到了嘲讽,是相册中一事无成的“我”正在嘲笑着我,是那些被我半途而废的事在嘲笑着我,我突然又想去练毛笔了,但我又有点儿害怕,害怕还是写不好。
抱着试试的态度,我又重新拿起了毛笔,这是我忽然想到书法老师对我说过的话:“笔肥墨浓谓之浑厚,笔瘦墨淡谓之高雅。当书法写到熟练时,信手挥洒,皆为佳作。”
当时的我还对这句话嗤之以鼻,认为是老师骗我的,现在,我振作了精神,重新钻研它其中的奥秘,把每一笔每一画都当做一次考验,然后再把一张张载满希望的宣纸揉碎,化为银河,把自己置身于书法的海洋中。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我逐渐摆脱了初学的僵硬,经历了苦练的岁月,终于能将毛笔熟练的运转于黑白之间,信笔挥洒出一篇篇令自己满意的佳作。
书法,看似点横撇捺,实则恢宏豁达,黑白之间尽显书法之美。
教师点评:作者在文中讲述了自己在学习书法过程中的经历和收获。文章题目非常亮眼,“黑白有道,挥斥方遒”,既形象生动,又具概括性,含蓄而凝练,极大地增加了文章的吸引力。作者在文中着重分享了自己遭遇挫折又重振旗鼓的片段,心理活动描写的加入很好地凸显出了学习书法带给自己的转变,真切的情感和平实的记录也让作者对于书法的喜爱和感谢之情得到了展现。很棒!不过,文章的叙述还需再做完善,首先是结构有些分散,既没有重点的突出,也没有详略的对比,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文章的吸引力,其次是叙述有些平铺直叙,缺少细节方面的刻画。作者可以对文章的内容再做规划,针对这些问题做一定的修改。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