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狗狗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动物,而我的“欢欢”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狗狗。
欢欢长得圆滚滚、胖乎乎的,一身洁白的绒毛,摸上去又软又暖,这是他自带的“大衣”,绝对“合身”。它的小脸,是全身唯一不是纯白的地方。他的脸上有一对儿圆圆的大眼睛,像两颗宝石一样又黑又亮,那目光一向是天真而单纯,当他睁着大眼睛歪头看着你时,脸上就是当下最流行的“无辜装”,只是对它来说连化妆品都省了。欢欢的鼻子是个扁塌的小三角,深棕色的鼻头常常很湿润,时不时地就会抽动两下,也不知道他又在闻些什么。鼻子下面是一张很小的嘴巴,嘴里有两排利齿,当他吃东西时,这两排利齿会把食物啃咬的很干净;而当他和我一起玩儿时,又会小心地不让牙齿伤到我。欢欢的头顶是一对软软的小耳朵,有时懒洋洋的耷拉着,有时又会警觉地竖起来。就算是在睡觉,一旦听到觉得不对的声音,他就会抬头,转动的耳朵仔细分辨,认为没有问题了,再趴下继续睡。欢欢走起路来,几条小短腿快速的交叉前进,一条毛茸茸的短尾巴晃来晃去,简直可爱到把人的心都萌化了。欢欢是个懂事的孩子,在家里总是很乖,从来不调皮捣蛋。我学习时他就安静地趴在一边,只有带他出去玩耍时候他才撒欢儿地一会儿跑到这边,一会儿跑到那边,就像个白色的大雪球一样滚来滚去。
欢欢陪着我度过了无数快乐的时光,现在,它不仅仅是我的心爱之物,更是我亲密的好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