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吃零食,在我的心目中,除了亲人临时比什么都重要,妈妈经常因此批评我,怪我吃的满地都是。
记得有一天晚上叔叔与表妹到我家来玩,正好叔叔的烟抽完了。就叫表妹去买包香烟,我心里暗自高兴,心想:终于可以找一个借口出去买好吃的了,于是我对妈妈说:“天这么黑,我陪表妹一起去吧!”妈妈点了点头,又顺手从口袋里掏出10元钱递给我,这下可把我高兴坏了,我拉起表妹的手,飞也似的向小卖店冲去……
一到小卖店里,我就开始睁大眼睛挑东西了。“咦,这是什么时候的新货呀?我怎么没吃过?”于是我问老板:“这糖怎么卖?”那个老板说:“1块钱四粒。”“那就来四粒。”那瓶牛奶好像是新牌子呢,一定很新鲜,买一瓶回去看电视的时候可以喝香肠好酒。没吃过了,买一个吧,刚才吃饭时我才吃了一碗饭,现在肚子好像已经有点饿了,那就再买一个夹心面包吧。对了,话梅也有好几天没尝过了,买一包先放着,明天做作业时边吃边做,感觉一定不错!
“哥哥,好了没有?你买那么多,吃得完吗?”表妹找你买好了香烟在一边等的不耐烦了。“再等一等,我再好好看看,你耐心点,过一会儿哥哥香肠吃。”“我才不要吃香肠呢,你一个人慢慢挑吧,我先回去了!”表妹说完,转身就走了。“好,好好,那我不买了,你等等我呀!”我赶快付了钱,向着表妹的背影飞快地追去……
呵呵,我就是这样一个人,熟悉我的人,给我取了一个绰号,“馋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