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那你的声音,那是用方言换我的乳名。 ——题记
那北斗长勺垂落的地方,便是长大的地方。
我几乎没有离开过他的怀抱,当然我也不忍离开,这里是土地气息最浓的地方,也因此我们在这儿生了根。
故乡的天是极蓝极蓝的。
那种蓝是童话里只有的蓝,那么澄澈,那么自然。我只愿意在这蓝蓝的天下奔跑。儿时的我,或约两个小伙伴,或随大人劳作,或单是跑。绿色和蓝色搭配很美,那种融合是笔所描绘不出的。记得我第一次见到大片大片的麦田,那种绿色的波浪直打进我的心里,从此再无法抹去。
小时候我总是把风筝当做神鸟,认为是可以把愿望带到天上去的。有一次天空那么晴朗,肯定会有天神赖在上面不走。爷爷买过一个很大的风筝送我,在印象里他是那么大,那么大。比我还大,比云还大,比天还大。我用笔颤颤的写在了我宏伟的愿望——希望门前那棵香椿能再长大点儿,这样我就能常吃香椿芽了。
那一排排低矮的土墙上总是缠着木藤,还有那黄色的小花。来来往往的人们好像都是一家的,那么亲切,那么亲热。我喜欢在河边踏水,顺手抻下一根柳枝串成花环。那时我好像是河的女神,连鱼虾的蹦跳都要经过我的允许。
躺在棉花里是极好极好的。
那成簇成堆成片的棉花已足够塞满我的世界,我喜欢陷在棉花里的感觉,在棉花里打滚好似在云上翻身,轻飘飘的,总是不真实。我会不小心滚落在地上,但那又怎样呢?这地是软的啊,这是母亲的胸膛,连呼吸都是温暖的。
我的根已经蔓廷到这片土地的任何一角。一颗沙砾的颤动都可以触动我的根系。
听吧,孩子,那清远的笛声总在月夜响起。
听吧,孩子,那只麻雀在老树的枝上歌唱。
听吧,孩子,有人唤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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