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极喜爱阳光的,不管是春日和煦的暖光,还是夏日炙热的烈阳,亦或是它在秋日微微敛容的羞怯,在冬日悄悄埋下希望的种子。
我用眼睛看见一抹天边撒下的光,伸手捕捉住它,再将其搓捻绽开在手心,光晕片片似盛夏里怒放的荷花,极为别致。小鸟走三两步啄啄平地,无意点着透过枝桠罅隙漏下的碎影,街上路过的行人踩出点声音,鸟儿们便受惊飞上枝头,映出影子的翅膀扑腾得像在雀跃。
街道的绿植摇摇曳曳,风吹云散,掠动的浮光轻轻吻世界,谁家炊烟缠绕枝头,谁家灶头袅袅烟火,几许阳光灿耀点缀人间漫烂。趁天气晴好时捧着一束载满阳光的娇艳花儿,地面铺上一层碎金,街道口倚着自行车等好友的到来,笑靥如花的说:“亲爱的,你今天比昨天更令我欢喜。”希望我们永远可以勾着小指书一纸半夏。
我走在长街上,也曾瞥见枯败的落叶嵌入褐色泥土,秋日的风穿过岁月里难见的百里林荫,赠一首离别的诗,暖阳赋予它生命中最后的意义,逝去的在下一个轮回的春夏秋冬里又将归来。
冬天的阳光可贵,吃完午饭总是喜欢晒太阳,站在乒乓球台旁拿着政治提纲背,一句一句不厌其烦的读,读出的句子却像在叙述暖阳。如果坐在沉闷冰冷的教室,我肯定不能这么认真,我会往窗外瞧,瞧对面大厦的玻璃窗什么时候才能折射出夕阳西下最后的光。“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那天阳光很好,晴空万里,奶油一般的云朵浮在天空,黄昏里的少女轻轻吟出诗。
我在阳光之下笑得肆意,闹得欢快,翻着泛黄的书页,看着历史的齿轮,跃出过往阴霾,享受当下朗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