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说:“你们个个都是“名偷,差点把我这个火眼金睛的“名侦探”给蒙了!”她唾沫飞地的揭发了我们的“罪行”。听了老师的话,我满肚子的不服气,我们之所以“偷”是有理由的啊——
第一“偷”——上课时偷睡。
最近老师布置的作业非常非常多,老师说我们要上六年了,要为初二打下扎实的基础,所以,以后每个晚上都要多留一项作业。语、数、英,都要布置一张试卷,我们哪里做得过来呀?如果没做好,就得被老师批评,让自己丢脸。如果认认真真的做好就得做到很晚,老爸老妈又不肯让我们熬夜。真是“进退两难”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们选择了一丝不苟的做好,因此就得熬夜了啊!因为晚上睡眠不足,第二天成了“熊猫”去上学啦!上课时当然就无精打采,哈欠连天。所以就打瞌睡了……
第二“偷”——午休时偷看书。
看到这里,你应该疑惑了:既然你们晚上没睡好觉,午休不正是一个睡好觉的机会吗?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午休是英语老师跟班,她经常会给我们布置一些作业,她可是“作业大王”(注意:不是做作业大王,而是布置作业大王)!一学期从头到尾从不间断,我可真佩服“英老”的“才华”……我们早就习惯了“英老”在午休时间布置作业,所以我们午休时没得睡……等到班主任跟班时,我们好像被“固定”了,睡不着觉。因此午休时会感到无聊,就从家里带些课外书到学校,在午休时看书……
第三“偷”——在教室看电影时偷讲话。
这不,今天语文老师又让我们看电影,影片的题目是《让生命充满爱》。这部电影很感人,我们都感动的哭了。这时教室里的说话声响起来了:“我佩服这个黑人男孩!”“这位母亲真伟大!”“我为这位运动员感到自豪。”……“肃静!”一个严厉的声音响了起来,这是语文老师的声音,她在制止我们说话。
也许是我们的感情太丰富了,总要抒发自己的感情,所以情不自禁的把话说出了声。
同学们,你们评评理,我们班的三“偷”是不是情有可原的呢?
备:本篇来自我的五年级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