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条拉布拉多犬,又叫金毛因为它身上的毛是金黄色的,他是我十岁时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他说如果我一个人进过的话,就跟他玩吧,因为金毛是人类最终的朋友!
我可喜欢这条金毛了,他浑身的毛在阳光的照耀下会闪闪发光,就像披上了一件耀眼的黄袍,俨然就是一个威严的皇帝,他脖子上的长毛垂下来,一直拖到前腿上,很有非洲雄狮的气派,但又没有狮子的凶猛,它的心情非常温顺,所以也适合任职导盲犬的狗。
因为我觉得它的长相很酷,所以我给她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叫“洋洋”我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一个词“喜气洋洋”因为它温柔的像羊。
洋洋很喜欢吃骨头,每次我们家吃饭的时候,我总会特意把骨头挑出来,轻轻放在他的食盘里,生怕肉掉在地上,他一看到肉到碗里了就会摇着尾巴向我表示谢意,然后便津津有味的吃起来,洋洋吃东西目不转睛,前爪还会护着,生怕有人抢了它的美味佳肴!
有一会爸爸晚上拉他出去溜达,没有给他套上绳,洋洋就这样给走丢了,而洋洋失踪那段时间,我天天想念着我心爱的金毛,回忆着从前和他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一个星期日的早晨,我懒懒的望着白色的天花板,心情很差,我不停的想着洋洋现在不知怎样了,眼泪不知不觉的沾湿了枕巾,突然,我听到门口有吧拉吧拉的声音,还有一些细细的呜呜声,这是小狗用爪子扒门的声音吗?我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刚跑出房间门,就听到了我最熟悉的汪汪声,那声音就在门外,像在告诉门里的人:“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是洋洋吗?我也开门,啊,果然是洋洋!虽然浑身是泥,但是那可爱的摇着尾巴的模样我怎么能忘记,对就是洋洋,我心爱的洋洋回来了,我欣喜若狂的抱起它,赶快打电话向家人报告这个开心的消息。
之后我给他洗了一个热水澡,又细心的为它吹干然后我喂它吃它最爱的火腿肠,又像往常一样欢天喜地的院子里玩了一下午,以前那美好的时光又回来了!
我不知道洋洋是经历了怎样的艰辛才找回了家,但我对自己保证,从今往后,我会更加关心它,照顾好它,因为我不能再失去洋洋这个好朋友!
教师点评:文章主题清晰,有条理性,取材真实,语言生动,见地独到,情感细腻。作者全面细致地对自己的心爱之物做了介绍,不仅让我们了解了事物的外形特点,也让我们了解它的特性和功能。小作者描述了小动物的外形,也介绍了它的生活习性,文章既生动,又充满了生活气息。小作者还需要多注重对细节的描写,这样才会让文章更加充实、让事物得到更加详尽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