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美好而纯粹,漾进时光的泉,荡出旖旎的梦。
回忆使我看到了过去的炊烟,从农舍的屋顶出发,缓慢的汇入到傍晚宁静的霞光里。幼时的我,对土地爱得深沉,因那甜美的杏子,作曲的银杏树都会从土中惊醒,从土地里嬉笑着探出头,似与久逢的素交在一匹素练前一同拈花的喜悦。
一团泥土,就是一句百读不厌的经书。我对此深信不疑,一个人的童年,乃至一生,又何尝不曾与土地交谈过呢?回想起儿时,外祖父有次病重,尤其是左手,就连抬,也再也抬不起来了。外祖父与土地打了将近一辈子的交道,生病时,不舍与其分开,仍要坚持让他人给自己留下一小块空地,也不过几尺。去年种株玉米,今年种几株花生。每天都要去瞧瞧,仿佛那能消掉他所有的缄默。丰收季到,外祖父会先浅唱几句,再而给我们炫耀起来:“瞧啊,个大粒多嘞。”或是“嘿,不枉我一番苦心,长得不错咧!”家人们总是乐呵呵的:“是啊,好丰收。”原来,土地,是我们对于“根”的一种尊重和追求。
一个生命,又一个生命,在土地里摸着,摸着摸着就老了,直到连泥土也摸不动的时候,这个生命就该被土地抚摸了。土地是万物的灵柩。不管是谁,不管它生前做了什么事,土地在最后总会将他拥入怀里长眠。乡下的孩童喜欢泥土,以至于什么石子啊,蚯蚓啊,都能刨出来。有次,他们无意中发现了三只死了的蝗虫,便将其铲出,狠狠的拍了几下,任由其受太阳的狠辣,全然不管不顾,自以为成了英雄,高兴离去了。可过几天,等他们再想来看看‘失败者’的时候,虫子的体区却不见了踪影。
土地,原来,满载着对生命的终极追问与思考。
人与土地相遇,是一种缘分,是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的默契和交流。
踩着脚下的泥土,在夕阳的歌儿中回到忆里,静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