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题记
时隔千年,书一直是我们最忠实的精神伴侣:想要了解当时的旧社会,那不妨读一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吧,读完必有收获;心情不好时,不妨读一读余华的《活着》吧,它会让你坚定对未来的信念;默默时,不妨席地而坐,手捧一本冰心的《繁星·春水》吧,尽管短小,但那温柔似水的笔触会让你的心灵颤动;闲暇时,不妨手捧一本曹文轩的《草房子》吧,它会让你勾起对童年的种种回忆和留念……书里的文字像一个个小精灵,在你的眼前漂浮着,也在你的心灵刻上了深深的印记,让你流连忘返……
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读一些童话书和绘本,当时并不关注内容,仅仅是觉得插图精巧而美丽罢了。我初识这些字的时候,是带着些厌恶的。因为我觉得插图美丽就够了,为什么要那么关注内容呢?我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初识了书——这样一种奇妙而精巧的东西。
渐渐地,我长大了一些,明白了书籍中的文字是可以震撼人的心灵的。于是我便酷爱文字,放弃了插图。我总是竭力汲取着大作家们的那种震撼人心的笔触。学着让自己的文章文采斐然,让人耳目一新。这还不够,我又开始练书本上那端端正正的楷书,想要让自己的字更加漂亮清秀,我夜以继日的练习,不敢说炉火纯青,但是起码有成效:字不再那么歪歪斜斜了,不再那么像黑乎乎的蚂蚁了。偶然,三年级学校举行了一场书法比赛,我楷书字体在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最终荣获榜首。这也是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吧?
现在,我已经迷恋上了书籍:一到暑假、寒假,就到图书馆去看书。不畏酷暑严寒: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眯缝着眼睛向前走,黏糊糊的汗,不一会儿就占据了我的身体。但我早已无心去瞧,空气中也弥漫着汗水的酸味,我飞跑向凉爽的“冷宫”,安定地看起了书;冬天是最可怜的,出门在外,牙齿冻得咯咯响,一阵寒风吹过,仿佛一把刀子深深的刺在你的脸上,更刻在你的心上。只能不时用嘴呵着暖气,才能仅存一点温暖。纵使你穿上再多再厚的衣服,也抵不过寒风的肆虐……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几年过去了,我依然那么地热爱书籍。六年级上册的时候,学校又意外举行了一场比赛——在纸上罗列出你所读过的书和对应的作家,最后谁写的最多,谁就获胜。我很高兴:这么多年读过的书终于有用武之地了。我挥笔而作,尽管最后没有夺冠,但我依旧很高兴,这次比赛,让我的知识增长了很多,我也了解了平时我没有看过的好书,也增长了不少的见闻。这可真是一举两得啊!
我读了很多的书,也懂得了很多:阅读《小王子》这本书,让我充分感受到了小王子的童心未泯和天真可爱;阅读《红岩》这本书,告诉我要珍惜当下的美好生活,要积极向上;阅读《草房子》这本书,我仿佛重新回到了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时代,令人无法忘怀。也许,我们谁也走不出自己的童年吧;阅读《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为青铜和葵花这一对形影不离的兄妹而深受感动;阅读《骆驼祥子》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旧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苦难和悲惨的命运。
缕缕书香,随我成长。孤独时,书是你的良师益友;忧闷时,书是敞开心扉的窗户;心灰意冷时,书是熊熊的烈焰。书的笔香,我爱你!书的妙趣横生,我爱你!书的华丽内容,我爱你!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