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鸿曾说过:“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对啊,所有生于这个世界的人,都应挺直脊梁活着,这才是生而为人的骄傲。然而,有的人为了名,为了利,把自己的脊梁骨压弯,舍去了自己的骄傲。最可怕的是,为了金钱名利而舍弃尊严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
先谈谈我身边发生的真实故事吧。一日午后,我与同学在街上散步,只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牌子,上写“因父重病……望好心人给予帮助”。一位中年人拿出十元钱准备奉献自己的爱心,这时旁边有人义正词严地劝道:“等到晚上这小女孩的爸爸就会开车来接她,还是收起你的爱心吧。”听到此话,中年人愣了一会儿,收起钱便离开远去了。
看到小女孩舍弃了尊严去乞讨,我真为这个小女孩感到一种悲哀。一个十二三岁的年纪,许多知识等着她去学,许多有意义的事等着她去做,而她把这一切全部放弃,连最后的尊严也放弃了。两千年前,古人用“不食嗟来之食”来捍卫自己做人的尊严。而两千年后的今天,在滚滚红尘中,许多人早已忘记了自己还应该有尊严,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点欲望,不惜卖友求荣甚至卖身求荣。这不,竟有人将乞丐当作职业来做。
人应该有尊严。孟子说:“富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是大丈夫立身处世的尊严。抗日战争付出的巨大代价中有很大部分可以说是由我们民族里的一些人忘却自己及国家、民族的尊严造成的。为了自己的私利,他们不顾国家、民族的利益,甘当日本人的汉奸走狗,争当侵华日军的先锋队。丧失尊严的人连走狗都可以做,还有什么坏事不可以做呢?
国以人为本,国民不知何为尊严,不珍惜自己的尊严,国家的尊严又从何而来,国家又如何傲立于世界呢?
真希望街上的“职业乞丐”少些!也真希望我们大家都珍惜自己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