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许多可爱的动物吗?他们各有各自的特点,各自有各自的,有人喜欢活泼可爱的松鼠,有人喜欢爱干净的浣熊,还有人喜欢叱咤风云的老虎,而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以速度著称的猎豹。
猎豹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生物,在400 van年前,古猎豹就已经诞生了,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中进化了400多万年,才变成今天这个模样。
猎豹长得十分威猛,它平儿豁的脑袋上长着两个又圆又短的小耳朵,他们铜铃般的眼睛炯炯有神的注视着前方在鼻子两侧各有一道乌黑的花纹,听说这样可以帮他们看东西的时候减少反光,所以,猎豹的视力非常好。他那流线型的身体极为适合奔跑,长长的尾巴可以在他极速奔跑的时候保持平衡使他可以灵活转弯,永远不会撞墙。
只属于我为什么喜欢猎豹,还不是因为这些,是因为他那个高达每小时120千米的速度,使它成为陆地上跑得最快的动物,它跑起来的时候脊椎骨弯曲的很大,使他每一步都能跨3米之远,而且他的胸腔很大,可以装下一颗非常大的心脏和肺,使他的供氧很大,所以他高速奔跑的时候才能不缺氧,但是虽然猎豹供养很大,可还是顶不住一会儿,一段时间之后,猎豹就会停下来,否则,猎豹可能会有缺氧的生命危险。虽然跑不了一会儿,可是这一会儿高速奔跑可帮了猎豹的大忙,在捕猎的时候能迅速抓住猎物,在狮群袭击的时候能快速摆脱,如果没有这速度可能猎豹在四万多年的进化史上早已灭绝,猎豹我为什么有这么快的速度,其实都是被大自然逼出来的。
得知猎豹的进化史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弱肉强食大自然或者社会当中没有一身硬本领是不能生存的。
教师点评:文章主题明确,结构清晰,语言生动,立意独到,情感细腻。作者依照了合理的顺序对事物做了描写和介绍。小作者描述了小动物的外形,也介绍了它的生活习性,文章既生动,又充满了生活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