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爷爷的院子种过一颗草莓种子,发芽的它又羸弱又弱小。他们说,墙的外头长着一棵不像草莓的草莓,墙壁的里头住着一个不被到认可的我。
阳光笼罩着,热气弥漫的午后,我喜欢一个人拿着语文书,拨开到处疯长的狗尾巴草,坐在我的草莓种子旁边,托着腮问:“草莓啊草莓,你说你到底是草莓还是狗尾巴草?我到底是千里马还是小丑?”草莓不说话,安静的站立在那儿。任凭顽皮的碎金般的阳光在它身上飞舞跃起,它始终静悄悄的。我也不追求答案,只是打攥着书的手愈加用力,青筋暴起,朗诵声也愈加响彻,声振屋瓦。
从农村里出来的我口声中带着浓浓的乡儿味说出来的普通话总是惹人耻笑,但那又如何?德摩斯梯尼天生口吃,为了练习说话,他把石头含在嘴夜从继曰的练习,最后成了一个演说家,他可以,那我相信我也可以。没有天生的蠢材,只有不努力的笨蛋,所以我顶着压力与质疑的目光选择去朗诵课本剧,在暑假联欢晚会上,在二千多个人的注视下。
我每天就蹲在墙角,一遍又一遍的诵读,读完一遍就听一遍标准读音,然后在书本上记好批注,再重新读一遍,墙角的南瓜呀就垂着脑袋听我读,我们俩都被温柔的阳光拥入怀中,它在长,我也在长。
时间流逝的总是很快,就像一把细沙,你越在意越要伸手去抓,它就流的越快。这四十天的光阴与我好似一眨眼我紧张的站在候场室,呼吸声同心跳,一同变得急迫起来。头发丝儿都湿乎乎的搭在我的脸上。半响过后,我从容的走出去,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我感觉自己就像身处一片乌云中,气压太高,压的我喘不过气来,冷汗涔涔,头皮发麻。但又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心酸与愉悦感由然而生。我拿出这几十天里刻苦努力的成果清晰响亮,抑扬顿挫的声音顺着话简回荡在大礼堂中。当我放下话筒,当台下响起只有掌声,没有嘲笑,温热的泪水开始忍不住在眼眶中打转,我弯下身子,庄重的鞠了一躬,致的不仅仅是观众,更有曾经那个努力的自己。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我是千里马。
夸父逐日不语,鹏飞万里无言,一切皆有可能,纵是前方荆棘密布,纵是前方,寒风刺骨,忘掉所有借口,哪怕遭遇挫折,也要用行动书写奇迹,收获生命中无限可难。
不知那棵长大了的草莓是否也惊艳了周围的花花草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