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叫:小黑,没错,它不是人,是一条中国本地的土狗。
也很独立,很好养活,它也很忠诚,勇敢,它很看家,听话,它也聪明,通人性。
现在他已经14岁了,从我见他的第一眼是他只有五岁,它总共陪了我九年的时光,这也成为了我喜欢动物的根基。
它全身黑毛,后脖颈上有一条又粗又厚的白毛,像一条白色的围巾一样,披在身后。从它过了十岁后,眼神开始迷离,动作迟钝了一些。它的两个小眉毛和一根小脚趾的长度一样,还是黄色的。它还可以单挑眉,每次我想让它教我时,它就像见了鬼一样,疯狂逃窜。它的小袜子可脏了,是白色黄色和棕色混合在一起,虽然老了,可一点也不减当年威风。
其实小黑身上有一个只有我自己知道的一个开关。在它趴下时,拿个板凳在它边上坐着。用手去摸它的头的时候,迅速起立。它看见你起立了,便会坐着在那里狼嚎:“嗷呜~嗷呜~”每次它叫完,我会哈哈大笑,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它能模仿的那么标准?有时电视或手机上有狼叫时,它还是会跟着叫。
有时我不知道它是被哈士奇附身了,还是怎么了。有一次放假,我去外婆家住。我在客厅做手工是小黑过来,将手放在我腿上用眼神示意我将纸给它,我给它了,结果它把我的剪纸给咬烂了。
它还是个捕鱼高手,外公将鱼塘的水放了,准备捞鱼,它就先一步冲进去,将里面的鱼给抓了好几条,还把它们祖宗十八代给一锅端了。这时我只能感叹:“天呐!以后它吃肉的时候,我要是踩到它了,它不得把我脚给我咬下来。”一番折腾下来,原本的一只黑狗变成了一只谁也不认识的泥巴狗。它把身体一抖,我们身上全是大大小小的黑泥点。自那以后,外公再也没有让小黑去鱼塘抓鱼过。
它陪了我很久,有时开车去外婆家,只要妈妈按一按喇叭,它就冲出来迎接我们,可开心了。
我特别喜欢它,因为它陪了我九年。九年中我们的点点滴滴都在我的记忆中。
教师点评:文章结构清晰,内容具体,有自己的思考,情感真切。作者借物喻人,在文中表达了自己的真切情感,这也让文章的感情和立意都得到了加深。小作者描述了小动物的外形,也介绍了它的生活习性,文章既生动,又充满了生活气息。这篇文章以具体的事例,生动优美的语言,新颖别致的写法,表现了对小黑狗的无限喜爱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