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小佟
戏剧,作为一种独特的审美载体和艺术形式,一直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其受众之广,历史之渊长,种类之繁多,价值之珍贵,恐只有与其同出一系的音乐才能相提并论。
人生而就有四肢,可供随意支配;人生而就有一张嘴,可是意叫喊。这是戏剧产生的一个有利前提。想想你自己:当你感到开心快乐的时候,你会手舞足蹈,或只是拍手叫好,时不时来上几声欢呼。这些完全出于自身情感驱使的行为,却未尝不可看作戏剧的雏形。
有了这样的基础,再随着人的灵智愈加开发,情感因之丰富,就必然地造成了戏剧的诞生和进一步发展。在这种趋势下,像上文说到的“高兴拍手”之类的条件反射般的行为便会逐渐发展为相对成熟的,拥有一定情节内容的原始歌舞。
原始歌舞是古代宗教活动的产物,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竟然出奇的一致——这不能不让人啧啧称奇。正是这相同的源头,使得远隔万水千山的两块大陆上发出了惊人的、节奏一致的回响。东西方歌舞,同样出于对神灵的敬畏,同样的巫术色彩,同样的群聚而舞,倘若不是巧合使然,便确是同为人类的共同血脉所创造的奇迹。
在后来的发展中,源于同一起点的东西方戏思依旧是有很多的相似性,但较之先前,依旧相似的外壳却已然裹着一些差异。早期歌舞的诞生确可以算作伟大的进步,但对任何的事物乃至人来说,发展,是永远没有止境的,除非它想自取灭亡。
于是,从歌舞到真正意义上的戏剧的转变开始了——这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幸而东西方都有着杰出的开拓者:西方的埃斯库马斯在酒神祭祀活动的基础上首创出了古希腊悲思;而中国的这次转变却是多亏了伟大的民众,他们把中国的巫术仪式改造成了像“角抵戏”之类的更加规整的“戏曲”。
至此,戏剧才逐渐地发展为一个自成一派的体系,成了一门学问。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戏剧带给人的感受,于是表演这门学科就被单独剥了出来。人们不愿放过每个细节,从说话的语速、重音,到面部表情的相应配合;从对情感注入深浅的拿捏,再到动作幅度的恰到好处。无处不求精、做细。而这一方面的典型,正是中国本土的戏曲。
其对剧本的二次创作实乃神乎其技。论台步,它在不同的场景下有麟、错、垫、站丁、行八等步法随之应变。
论唱法,它也有像“脑后音”这样不可思议的绝技。论气息、论咬字、论身法,它都力求完美。值得一提的还有戏曲的场景模拟,折子上只写“作黑灯瞎火科”,几个演员便在一方小空间里四处摸索,而又不触及对方分毫,令人拍案叫绝。
在舞台效果不断精进的同时,另有一批人也在戏剧的艺术价值上下着功夫,他们就是剧作家。说起剧作家,我们更熟悉的可能是西方的名家们,在文艺复兴时期,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涌现出来。他们将哲理、将情怀、将现实写入剧本,他们用手中的笔,一起写就了,那个时代最美的史卷。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莫里哀的《伪君子》,歌德的《浮士德》,卢梭的《爱弥儿》……起同样颇负盛名的明清传奇,它们则更加尖锐、真实且深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戏剧的表演效果和艺术价值都在各自的发展中枝丫越长越多,花朵也越开越红艳。但再美的花也终要归根,那么,戏剧的根到底埋在何处呢?
亚里士多德曾对戏剧的本质进行过这样一番概括:“用动作表达。”虽说这句极简的话并没有任何学术上的毛病,但我一直不认为戏剧只是这样一个冰冷的定义。从古至今,每一出戏剧的产生都与“情感”二字密不可分,写剧本的带着情,奏乐的带着情,演戏的带着情,连观众都是含着深情来观赏的。所以说,戏剧并不只是一种用来表达的动作,我更愿意引用李泽厚的话,称它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总而言之,戏剧是一种充满灵性之美的东西,我期望她能够继续演绎自己的精彩,如歌德笔下的梦中少女一般:“千姿百态,越来越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