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视他人之疑目如盏盏鬼火,大胆地去走你的夜路。——题记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不算修长的手因为长期拨弦而结了一层厚厚的茧,她固执地摁着吉他,木质吉他在阳光下微微反光。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觉得她浑身散发着自卑,和孤傲。是的,自卑和孤傲,矛盾的气质凝在她的指尖上,像是寒冬的梅,红了一片雪色。
她的吉他并没有发出好听的声音,是生涩的撞击,断断续续,子弹打在靶子上砰砰响,吉他弦猛烈地要破开她指尖的防御,挤进血肉。连续弹错几个音,她泄气般放手,盯着阳光在木地板上照出的小光孔。我还是看不清她的脸,但她的长发总拂过我的脸颊,痒痒的,像春天的棉絮。
我听见很多声音充斥了这个空间,指责,嘲笑,谩骂,鄙夷,她的悲伤像是要溢出来。吉他被她紧紧攥在手里,还是紧闭着嘴不愿发出美妙的乐音。她缓缓地吐出一口气,似是要把所有的质疑全都排开,只留下一片清明。又直起的背,她重新去拨动弦,盯着谱子无数遍想要背下来,跟随着吉他声的哼唱总是被打断但又重新响起。
她总是直直地坐在这里,低着头拨弄她的吉他,无论别人怎么路过评价。
我问她你不累吗,她说累,但是爱。
吉他声逐渐连贯,和谐,美妙。我看不见她的脸,但是她应该是一天天高兴起来了。我会躺在木地板上听她的哼唱睡觉,吉他像夏日里的麦浪,一翻一卷地向我奔来,阳光色。她也散发着夏天的气息了。
后来我在观众席看她演出。舞台聚光灯打在她的发上,蝴蝶在吉他弦上跃动,我听见她轻轻地唱着,吉他木黄在她手中流动,一如之前的每一天。我几乎要落下泪来,她孤寂的神色,她指尖渗出的血珠,我都亲眼见过。像是蛰伏四年的蝉,终于破土高唱。
一曲终了。我看见她在盛大的欢呼掌声中抬起脸,我终于能看清她的笑。她的长发被吹的晃动,像是拂过我的面颊。我看见她上扬的嘴角,那么熟悉的笑。她的脸,我的脸。她是我,我是她。我和她渐渐重合。
我坐在舞台上,吉他和弦仍然晃悠在闷热的舞台上。我看见自己在小小房间里弹唱,不厌其烦地重复;我看见我不去听那质疑声,固执地拨动弦;我看见我的指尖渗出血,痛吗,当然。但是我不后悔。我看见我的脸,被热爱镀上一层金光。
我笑起来,隔着许多张兴奋的脸与她对视。她衷心为我高兴,她的掌声就在我耳边响着,而这掌声会响我一整个夏天。她的嘴一张一合,我听见她说,我做到了。
是的,她做到了,我做到了。我们在夜路上踽踽独行,终于寻见了一丝光明。
她在为我鼓掌,我在为她鼓掌,是我自己在给自己鼓掌。
给自己一点掌声,庆祝自己走过漫长的夜路,没有被鬼火绊住脚步。
教师点评:文章主题明确,取材真实,文笔流畅,情感饱满。清新的文笔、隽秀的文字、流畅的叙述、丰沛的情感,都是这篇文章引人入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