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是住在我家隔壁的男孩子,从小就帅得不像话。认识的、不认识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见他都会情不自禁地拍拍他的头,一直到他的个子长到一米九二再也没人够得着。他得了两年的主持人大赛冠军,第三年没能报上名,因为没有女孩子愿意跟他搭档——他阳光的一笑,也会映衬得美丽的女孩子黯淡失色。
提起这事儿,林凡就把他的宝贝吉他拨拉得跟贝多芬的交响乐似的,显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不过,还有更让他心烦的。差不多上中学时就有小女生以巧克力为“诱饵”,托我带那些写满“阳春白雪”,画着绿树红花的小纸条给他。我嚼着巧克力去跟他讨回话儿,他总一边抱着足球往外跑一边嚷嚷:“忙着呢!”
林凡是个天生的超级球迷。听林叔叔讲,他抓“百日”的时候,一下子便准确无误地扑在了那只如今已千疮百孔的足球上,咧着嘴笑得甭提多灿烂了。拨开他额角的头发,那里隐约还有一个三角形的疤,是他七岁那年在球门上撞的,缝了四针。要是当时再往右撞一点儿,他的那张脸就得重新“优化组合”了。他倒想得开,说:“那才男子汉呢。”林凡对足球真是痴迷得不知归路了。范志毅一脚将中国的世界杯之梦“踢飞”那回,他一连几天都神志恍惚,将我的真丝手帕当成抹布擦鞋不算,给我熬药时多加了足足一剂的黄连进去,那种有苦难言的滋味我这辈子再不想尝第二次。可那家伙还颇为“同病相怜”地长叹什么“黄连再苦,也没我们球迷的心苦”,气得我恨不得把他当足球踢出去。
林凡的血管里流淌的千真万确是O型血,成天大把大把地挥霍他年轻的热情,日子被他“涂抹”得比凡·高的印象画还要绚烂。楼上的李放在一家歌厅的乐队弹吉他。林凡羡慕得不行,拽着我走了大半个城市买了一把更高级的吉他,一有空儿就向左邻右舍讲他上铺的兄弟,要不就对着阳台上的夕阳一遍又一遍地问是谁把他同桌的长发盘起。而等到大雁飞过,菊花插满头时,李放居然竖起大拇指说他弹得挺不错。然而看了一部《凡·高传》后,他又转而疯狂地迷上了画画。那一阵子我都不敢迈进他的小屋,一推开门,满墙都是凡·高狂野深邃的目光,直直地盯着你。学了一个多月,他就敢在星期天背着画板去公园给游人画像,五毛钱一张,一个上午下来他的“工资”竟也够买午饭给门口几只流浪动物吃了。
我没法不承认林凡够聪明,他的精力泛滥得到处都是,可唯独在功课这条河中宛如死水。把凡·高当上帝膜拜那会儿,他的成绩单一不小心就大红灯笼高高挂。中考都迫在眉睫了,他才一脸“愁云惨雾”地开始用功,抓着我昏天黑地地帮他恶补了两个月,成绩倒是起色不少,进步可谓神速,但终归是为时已晚,最终只能住进那所普通高中的男生宿舍,让重点高中的梦想破灭。
上个周日我去林凡学校找他,他正在操场上踢球,依然那么生机勃勃、意气风发。可我能感觉到,他长大了许多。他给我看一句话:失败,在它迎面而来时,它的名字可能叫迷惘;当它转过身后,它的名字可能叫飞翔。
迎着林凡眼中的澄明与清朗,我告诉他我想写篇关于他的文章。他夸张地拍拍我的肩膀,露出林凡式的阳光的笑,“好啊,等你成名了,我就可以跟别人说那个大作家写的是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