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的主要内容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他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
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有点市侩的卡克老鼠和忠诚但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他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并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而自己成了震撼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而正当他功成名就时,他却响应自己的召唤,放弃了眼前的荣耀和利益,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过上了自己喜欢的生活。
当我读到柴斯特出名后不想继续拉小提琴时,我感到很可惜,可是我最终也理解了柴斯特。是啊,荣耀虽然是好事,却让柴斯克感到疲倦。每天早晚两次音乐会,这样的日子实在太累。可怜的柴斯克怎么不怀念过去的自在生活:在家乡碧绿的草地上,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在月圆时分,只要他愿意,他随时可以拉起它的小提琴,给他的云雀朋友伴奏,跟青山绿水合鸣。而现在,每天早八时、晚六时的两场演出,让他多么疲倦和劳累啊!关于柴斯特的去留,他的朋友亨利猫说得多好啊:“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他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是呀,自由才是最重要的,即使获取了更多的利益,不自由也并不能让人欢喜呀。如果一个人的才是为了利益服务的,那么即使他再出色,生命也都失去了意义。
柴斯特最让我敬佩的地方就是这里,他很好地把握了才能和功利之间的“度”,没有让自己拉琴的才能变成赚钱的工具。柴斯特是一个真正朴实无华、率真洒脱的蟋蟀。
我不禁想起匈利爱国的诗人裴多菲的名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则皆可抛。”为了民族和国家的自由,新婚不久的他毅然投身于匈利人民起义中。1849年7月31日,他在瑟克什堡大血战中同沙俄军队作战时牺牲,年仅26岁。威廉.华莱士,带领苏格兰人民反抗英格兰殖民侵略,在被处死前,高喊“Freedom(自由)”;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毅然辞去了官位;李白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醉心山水。他们都是追求自由的典范。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真好,一只小小的蟋蟀让我明白一个人的大道理一自由无价。感谢柴斯特,感谢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感谢玛利欧,你们的友谊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你们的选择足以唤醒这个世界上并不完全清醒的人类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