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书海的眼光

高二 议论文 738字
2020-09-04 20:48:37

“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失落,失望,哪有方向

这是一片叹息之地。

眼光随你,一同陨落在洪都拉斯。这是神秘的中美洲,一种叫“青鸟”的旅游巴士是连接印地安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使者,它象征着好运与幸福。但不知为何,你去的是“青鸟不到的地方”,那儿是玛雅的废墟,是穷苦的汇聚地。古老的石柱、石墙仿佛都有灵魂,神秘安静布满青苔的雨林里,一时鬼影憧憧。

洪国的愁与苦在你心中产生了共鸣——三毛,你终是忘不掉天堂的荷西,在异国之夜,你落泪了。看罢《万水千山走遍》,眼光与你汇聚,泪水与你共流。

爱上了这本书,这片土地,它让我懂得,眼光中要有情。

情长,飘黄,回忆时光

这是一片愧疚之地。

眼光随你,一起飘落在阿富汗。曾经,天上飞扬的是五彩的风筝,地上奔流的是不断的友谊,哈桑曾一边追着风筝,一边对你说:“为你,千千万万遍。”可一切都已经变了,战争摧毁了一切,你抛弃了哈桑,逃往美国。多年后,恐惧与愧疚终占据了你,你飞回阿富汗,寻找哈桑,心中是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已逝,你——阿米尔,带着哈桑的儿子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夕阳的最后一缕光洒入你眼。你眼中折射出的希望通过《追风筝的人》一书盛开在了我的心中。

恋上了这本书,这片土地,它让我明白,眼光中应存友谊。

清晨,日暮,寻求归宿

这是一片无愧之地。

眼光随你,一齐陷落在北京地坛。你摇着轮椅,驶向地坛。老天在你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你的双腿,地坛仿佛为你准备好了一切,让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其实,地坛也是落魄的,四百多年,琉璃剥蚀,朱红淡褪,老树已幽苍,野草却坦荡。你曾一度不知去向何方,曾一度想放弃生命,可你终在地坛中沉淀,提起笔,望向远方。

你——史铁生,明白了“ 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你决定在朝阳下,无愧的,好好儿活。地坛的风吹过你的眼眶,在《我与地坛》一书中留下了生与死的痕迹,生命之光在眼中熠熠闪烁。

迷上了这本书,这片土地,它让我明白,眼光中需含坚强。

一书,自是一世界,我的眼光在这世界中来回穿梭,捕捉精彩、感动,留下爱恋、痴情。

教师点评:作者以穿梭之势,游历了书中的广阔天地,品读了书中的百味百感。《万水千山走遍》《追风筝的人》《我与地坛》三本书的选择,让游历跨越千山万水,让品读更带人生之味;书的作者、书中人物与其故事经历的登场,让广阔天地更富感情色彩,让百味百感更具震撼之力;第二人称的写作手法,拉近距离,直抒胸臆,文章感染力强烈;固定句式的反复出现划分了结构,增加了气势,叠加了情感。文中处处彰显着作者精巧绝妙的构思、丰富深厚的底蕴,以及对书深沉、真挚的热爱,文章也于此展现和达成了人与书的融合。题目中的“书海”与内容中的“土地”在表达若能形成统一,文章将会更为惊艳出彩。总体来说非常棒,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