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动心弦的不一定是极尽繁华,也不一定是烟火璀璨。可被喧嚣蒙蔽的双眼,是否还坚守着初心。
——题记
周末,乘车回老家,终于,车停了。透过车窗我看见满园的菊花开得烂漫,阿婆也如菊花般笑的灿烂十分应景。当然我也看见了隔壁的令我生厌的那个人——王伯。王伯很丑,这是大家公认的,他天生就是个瘸子,皮肤黝黑,活像块煤炭,笑起来露出一口黄牙,脸上还有道疤,说是他年幼时不小心弄的刀疤,看起来十分狰狞可怕。因为人丑,家里又穷,现在45了,都没有个媳妇儿,一直孤零零的独自生活着,也不爱与人说话,也只有阿婆愿意照应一二。我下了车,径直走入院内,也没瞧他一眼,王伯站在那里,仓促地笑笑转身回屋去了。
“乖乖来帮个忙!”阿婆在厨房喊着。“来了!”我连忙应道。“来,乖孙女,把这盆豆花儿给隔壁王伯端去。”阿婆吩咐道。我看着那盆水嫩的豆花儿,眼皮也懒得抬一下,不满地嘟囔道:“又端去,哪次咱们做的东西不是给王伯端去的?咱们干嘛对他那么好!”“就是咱们都快把他供成活祖宗了!”牙尖嘴利的舅妈开口道。“嗐,怎么能这样说他呢?人家命苦,心善人挺好,又老实,没个媳妇儿照顾,咱们是邻居,就应该互相照应。孙女儿,端过去!”阿婆说道。“哦。”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豆花儿,走向王伯的院子,走过那条长满青苔的石板路。
“咚咚咚!”我重重地敲了敲门。“来了——”过了好半天,王博才一瘸一拐地慢腾腾的开了门,见是我,高兴地笑道:“快进来,外面风大!”他一笑脸上就起了很深很深的褶子,他笑得纯粹,可那道醒目的疤却生生破坏了这种和谐,狰狞无比。
“阿婆让我过来给你送豆儿。”我直奔主题,将豆花顺手搁在桌上,想放下就走。“你吃饭了吗?”王伯突然问我,令我不知所措就只好干笑道:“吃了吃了,王伯吃饭吧,不然豆花儿该凉了。”王伯没有应声,只是安静的拿来碗筷,又拿了一袋瓜子儿放在我手里,意思不言而喻。我拿着瓜子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坐在小方凳上无聊的磕瓜子。说实话这瓜子实在不好吃似乎潮了,干瘪瘪的,想来王伯平时定是舍不得的。但是碍于王伯在也不好驳了王伯的面子,只好磕瓜子。气氛诡异而寂静,我们之间就这样尴尬的僵着。
“唰啦啦——”大雨忽然倾盆而至,在王伯的屋顶上不停地敲打着。我并未诧异,因为现在正是多雨的季节,大雨也是常客。而王伯却条件反射般搁下碗筷,毅然地冲入雨中。我惊讶而又担心,在屋里大声叫他,他不应,我只好撑着伞去找他。
“王伯——王伯——”我在雨里一边大声地叫着,一边用目光搜索着王伯的身影。只见王伯在雨中不停地把花搬到屋檐底下,把完一盆又去搬另一盆。我急忙把伞送到王伯头上,王伯惊诧地抬起头来,随即对我报以真诚的微笑,然后又重新投入到搬花的“任务”中,而我为了不让王伯感冒,只好跟在他身后转来转去。
“哈,终于搬完了!”王伯长舒了一口气,用衣袖擦了擦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浸湿的头发。王伯浑然不觉他的衣服已经被淋湿,全身都已经湿透,而他却看着他那毫发无损的花儿欣慰地笑了。我有些发愣,突然觉得瘸腿的王伯行动比平常灵活利索了很多,他望向花的双眼不再混沌,而是清澈而明亮得如星辰一般。
“今年的雨下的可真大!”王伯仿佛喃喃自语,转身抚上他所珍贵的花儿,他的杜鹃花在雨中散发出若有若无的芬芳,淡淡的很宜人,正如王伯一般,安静,内敛,不张扬。终于,雨停了,王伯进屋给我拿了双靴子,说:“穿上,路滑。”简简单单四个字,极尽简朴。可我的心里却受了震动,许是感动,许是愧疚,许是羞愧。
穿上靴子,走那条石板路也稳当了,从脚底到全身都用着一股暖流。
杜鹃花虽艳却不张扬;杜鹃花虽香却不灼烈;杜鹃花虽美却不庸俗。许是艳的花儿看多了,许是香的花闻多了,因此我们过分挑剔了,过分苛刻了。乃至于真正的好花都认为是俗花。我崇拜那株淡淡芬芳的杜鹃,也寻回了那颗在喧嚣中沉浮的心。
教师点评:这篇作文的情感描写和故事情节十分感人,通过叙述对王伯的描写,让读者深刻地认识到,外表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内在,而王伯内心善良,心地纯正,这是他的真正美好。文章融入了道德的教育,告诉我们“有情义者,所到之处,皆为芳草。”的道理。但是这篇作文还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语言有些不够流畅,另外需要注意段落的衔接和过渡,使作文更加连贯和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