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之余华《活着》

高一 读后感 870字
2020-08-17 11:17:04

人们总说,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而到了福贵这里,上帝好像睡过头了。

福贵是余华笔下的人物,是《活着》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一生可以用一个“惨”字来形容。

福贵生于一个地主家庭,拥有良田百亩,小时候出门总是让人背的。可惜,青年时期,他迷恋上了赌博,将家中所有财产都输给了龙二,一家人只得搬去茅草屋里,开始了以后的佃农生活。

由于家里的巨大变故,福贵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他只得凭着几亩薄田养活一家人。后来福贵被抓去当了壮丁,母亲病故,他回来时只有妻子,儿子有庆和已经聋哑的女儿凤霞,但是他的厄运才刚刚开始。

有庆越长越大,到了上学的年龄了,福贵二人万千不舍,也只得将凤霞送人,为儿子筹学费。凤霞走了,有庆也上学了。过了不久,凤霞偷偷回来了,一家人抱头痛哭,决定不让凤霞在离开。

一家人的生活节奏刚刚步入正轨,一个晴天霹雳便来了。有庆死了。他是被抽血抽死的,他是为了县长夫人,也就是他们的校长而献血的。在此处,我读到了世态炎凉,人命如草芥。凤霞嫁人了,诞下了苦根,她在当晚大出血死了,福贵的妻子家珍痛失了儿女,不久也便消逝。苦根长到三四岁的时候,他的爹,二喜,也死了。从此福贵便与他的外孙子相依为命。生活总是这样,在给你幸福的同时,又将幸福悄然收回。苦根吃豆子给撑死了。奋斗了几十年,家中只剩下福贵一人。先前是那样显赫的家境,如今却落得这么个下场,他只与一老牛为伴,孤独的活着。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这是余华在韩文自序里说的原话。余华说,他创作《活着》是因为听到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他感慨老黑奴的人生,一个人目送的亲人们离去,自己却孤独终老。

读完活着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无论是福贵还是他的亲人,尽管生活多么不算,他们依旧逆来顺受,没有一丝怨言。即使说是苦难是人生的老师,但他对于福贵也是太偏爱了。我在网上收集资料时,看到一位网友评论说:父亲死后,我连着看了《活着》几十遍,终于发现比自己生活多磨的福贵依旧坚强乐观,我便不再悲伤。叹息!这位网友是在和福贵比惨呐。是啊,一个人亲眼目睹一位位亲人离去,这人还有什么活着的意义呢?而福贵说,正因为这样,他亲手埋葬了每一位亲人,心中便多了一份安定。感动!

向死而生,笑迎生活,顺其自然,这也许是余华想告诉我们的人生哲理吧。他以福贵的一生来阐述这个想法。虽然福贵一生多艰,但他依然坚强的活着,因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