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金色童年留在那个我以为永远不会变化的田野村庄里,愿这归故里一次,留下我最美的回忆。
——题记
我有着在田野家乡生长的金色童年。
我爱着故乡的一切:砖砌的老平房、斑驳红墙、夕阳麦田、幽林密叶……故乡,才是我的家。
故乡,就是我的家。
我记得曾经家乡里屋门前的麦田很大很大,站在头望不到尾,我深爱着它的麦香飘飘,爱他夕阳西下、微风拂过时浮动的金色麦浪,到那时,我则会任由柔光敷在脸上,满眼尽皆灿然,轻嗅着,不经意间抚过整片麦田,沁人心脾。我爱故乡的麦田,也爱故乡的夕阳。
穿过麦田后的树林亦然是美好的,有透过密叶的圆形光斑、飒风抚面时的簌簌微妙声响。我常喜欢索性闭上双眼,拥入枯叶的怀抱,置身于大自然的意境中,感受这片树林纯粹的气息。
故乡里的麦田和树林我去过很多次,可飘香、光影仍是童年放不下的心悸。
门前的麦田靠着一座红墙,那儿是杂草的乐园,是各类昆虫的乐园,也是我的乐园。我喜欢扶着红墙在傍晚穿过无边的麦田,在落日霞光余晖下看远处被照得金黄的房子,就好像世界都温柔了一般。墙边的杂草和昆虫如同一群可爱的小伙伴,陪我欣赏麦田的风景,我会给它们取名字,在傍晚时分爬上红墙,晃荡着小短腿,面对夕阳同它们讲故事。
故乡的红墙边,是我沉浸在麦田里谱写的孩童的赞歌。
小时候我认为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是我家平房的天台。曾经我会踏上不平整的台阶,冒着摔倒的风险,小心翼翼地爬上天台,这是在五月的故乡我最喜欢做的,因为五月的天气不温不燥,一切都刚刚好,好到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光亮。在天台上,我喜欢那吹起发丝的清风,喜欢那西方落日的黄昏;喜欢探身去摘一旁树上的花,喜欢伸手去逗空中飞舞的蝶;喜欢白天万里无云,喜欢夜里繁星点点;喜欢听风吹田里沙沙作响的乐曲,喜欢看午夜天空闪闪发光的北斗星……
曾经我以为天台好高,整个田野都可以尽览于心,现在看来不过是小平房上的一个平台,三四米的样子,在以前我却认为它可以揽住整个纷扰的世界。
最不能忘的是家里以前的那条狗,叫豆丁。
它是一条白色的京巴狗,是一条合格的看门狗,但凡有一点危险,它的叫声都会震慑天地。但豆丁不是宠物,所以它很少被温柔对待过。可是我想,同是生命,豆丁也值得被温柔对待。在我给予它温柔的同时,它也扮演了我童年故乡生活重要的一部分。
白天家里没人时,豆丁就安安静静地坐在门前看家,等我一回家,它就会摇着尾巴向我奔来,拥入我的怀中汪汪叫唤。吃饭时它就躺在我脚上,等着我给它骨头吃。晚上故乡很黑,我外出时它就陪在我脚边,一路小跑跟着我。
故乡的一切是我生命的开篇,谱写着我原来的样子,留下属于我那一份弥足珍贵的金色童年回忆,闪闪发光。
故乡,是我的家。
我闭上眼睛,有一个声音在呼唤着我:“该回家了,回到你真正的家。”
“回家”
回忆和怀念如潮水般向我席卷,恍如隔世。
一轮金黄的夕阳品尝了岁月的烈酒,醉醺之意染红了脸颊,点燃一番热情恣意,荡漾在云层中。云烟忽忽翻滚着,遗留下金色的水痕消散于泛黄的幕布之上。余晖跌落在我的脸颊,揉碎成星星点点融入肌肤,散出微微暖意,流淌在血液中,潺潺渗入了我的心房。
我回家了。
夕阳,依然是那个故乡的金色夕阳
其实,故乡还是那么美,从来都很美。
放眼望去,欣慰的是那一大片麦田还在,虽然它们原本已经枯萎而失去色泽,此时却被夕阳染成 金黄色,随轻风任意摇摆,麦浪滚滚依旧。麦香沐过金黄的霞晖芬蕴于鼻尖,捎带着暖意与惬意滋润我灵魂的躯壳,寻找我那迷失的平静。
麦田,依然是那片故乡的金黄麦田。
属于乡野的寂寥,并非同城市的冷漠令人颤栗,而是散发着最真挚的那抹沁心宁静。微风缱绻,痴缠着金光,烘烤着四周田野的气息,撩逗我心底枯萎的花,让那愉悦绽放成向着夕阳的花蕾。
我于田野中奔跑,追逐那逃离城市的快乐。身旁风景擦身一闪而过,不住倒退,上演着童年的回忆,风声呜咽于耳旁,似在轻吟回忆潮水中吻颊的浪花。金色的光粒漂浮在空气中,沾染了一团甜涩的香味,烘暖了冰冷的灵魂,似是重生,在最思念的原野寻觅返璞归真的自我。
两旁的麦田翻涌成金色的海浪,随着徐徐晚风荡漾出泛着光辉的浪花,也交织在我错杂的双腿间。金黄的麦田绵延至夕阳之上,放眼望去尽是一片金与黄,是暖是涩,是香是甜,是我梦想的天边,是我热爱的金色人间天堂——故乡。
只是置身于这金辉的海洋中,总觉得微微眼干鼻呛,揉揉眼睛,挠挠鼻子,童年里关于家的回忆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城里到底是啥样啊?”
“来,豆丁,给你吃吧。”
“上天台玩儿去喽!”
“嘿!我也想去收割麦子……”
……
稚嫩的童音声声入耳,激起了我心田中的涟漪。
昏黄暗淡的暮色,仍徘徊于那红墙和天台之上,枯藤已支离破碎于那苍劲的沧桑树干。岁月斑驳了这寸寸故里土壤,可那金色故乡的芬芳依旧氤氲于我血液中流淌,永远也不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