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 ,可是我们的校规编编设置这样的禁令:严禁学生带零食进学校。唉,这不是要“吃货”们的命吗?因此,为了能在学校解解馋,在“偷运零食进学校”这件事上,“吃货”们可绞尽脑汁,用尽了三十六计,有时间甚至“不择手段”。
学校守卫森严,一只苍蝇要飞进来恐怕也不是那么严重的事。你们看,值日生五男五女站在校门俩侧,旁边还站着俩名值班老师和俩名保安。他们一个个笑容可掬,但眼光却像手电筒射出的光一样雪亮,一般违法校规,心中有鬼的人是无法在这里的众目睽睽之下,正大光明地走进去的,可是,“吃货”们是有贼胆的。
嘘,看,走在我前面的这个男生,肚子看上去胀鼓鼓的,总不可能是肚子里怀小宝宝了吧?我看啊,八成是衣服里揣了包薯片!当值班老师的目光“刷”的扫向他时,他走得更加精神了,昂首挺胸,泰然自若,好像是去完成多么光荣的事业,佩佩服服,实在是高手!瞧,走在我旁边的那个女生,手里拿着刚脱下来的衣服,大概是天气变热了原因吧。可是以我多年的经验,她那藏在衣服下的手里肯定拿着一包彩虹糖……
如果说把零食带进校园靠的是勇气,那么如何把它消灭掉考验的就是智商了。费尽了心机带进来的一点点吃的,结果全被大家分享了,心里有多少有点不甘心的——吓都吓死了,就只吃了一点点,想想都划不来!甚至有些人吃了你的东西还“忘恩负义”跑去告诉老师,真是狼狈死了。
我曾有过一次悲惨的经历,有一回,我“偷运”了一包棉花糖到学校。下课了,我悄悄地扯着我的好朋友璇子来到走廊,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准备一饱口福。可是等我把那包糖拿出来的瞬间,我们面前伸过来几只手——原来几个同学不知何时发现了我的秘密,他们全都直勾勾的盯着我手中的棉花糖,异口同声的说:“给我一颗,给我一颗,不给就告诉老师!”事情的结果可想而知,我只有舔包装袋的份儿。
幸运的是,当天我未被举报,算他们还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