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角的玫瑰独秀一枝,总比成群的玫瑰更加娇艳。 一一题记
失意的心情,天开始朦朦胧胧,昏昏沉沉。墨色的云彩在天上聚集,街上的人行色匆匆,归鸟在天上嘶鸣,抬头见楼上的玻璃窗,也显得古旧。街上没了行人,天上没了归鸟,只有我一个人,傻子似的站在街边。我低着头。我一直往前走。我不知道自己去哪里。我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星星点点的雨滴飘下来,轻铺在大地上。我抬头想瞟上面的玻璃窗。那古旧的玻璃窗早就因为我的移动消失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发现那朵玫瑰的。可能是在漫无目的的游走,随便向四处瞟几眼,周围的世界是灰黑色的,就那朵艳丽的红玫瑰,与这个黑白的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也在枯燥中成为了亮眼的风景。娇艳的玫瑰花瓣如殷红的鲜血,如黛的根就像青筋裸露出来,但仍不失优雅的风采,这确实是这朵红玫瑰特有的魅力。硬衬这朵玫瑰的,是裸出石灰的墙壁。岁月在上面肆意的攀爬,这面墙看上去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的脸,又有几分成熟的感觉。它凹一块凸一块,鲜红的广告纸被铺上白色的油漆,反反复复,不知道多少次。
玫瑰坚强的挺立在雨中,任凭雨水肆无忌惮地砸在花瓣上,它扎根在了这里。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虽然在这之前我并没有注意到这朵与是独立的、坚强的玫瑰,但我知道,是非常肯定的告诉你,在它扎根的那一刻,它就坚定的选择了这里。
它来回的摇摆着自己的脑袋,在风中微微着点头,在雨中仍仰着脸轻笑。它明白,自己不是娇生惯养的。它明白,自己不是成群结队的。它明白,在这里必须坚定不移。它明白,稀释的雨水不是它向困难低头的理由!
我感觉自己的神经一下子达到最热情的巅峰,滚烫的热血在身体中流淌,我看这朵玫瑰太久了,不知道自己的身上早已被淋得透湿。
失意的街头上少了一个落寞的人,走远回首再看,墙角的那一抹红,玫瑰仍在雨中……